《十二月一日》
十二月的第一天,在次见到晴儿16天,冬至21天,圣诞节24天,阳历新年30天。
2010年最后一个月,为好日子倒数。
晴儿因为工作要加班和有学校节目要参加,所以无法回来。
冬至是个华人的一个节日,真正的含义恐怕没有人真正传下去,只知道是做汤圆拜祖先,金龙喜欢冬至,因为在冬至吃汤圆的感觉额外不同,人家都说一家人一起吃汤圆是团圆的意思。
圣诞节也是好日子,虽然我不是基督徒。但是那天我市不用工作的!星期六不用工作耶!还没到就爽到爆。可以与晴儿共度星期六的早晨多稀有啊,要好好安排一下。
2011年的第一天也是星期六,还不懂要做什么呢。星期日要工作,也不能去很远。
有人愿意为你熬夜等于牺牲自己生命和情愿做伤害自己身体的不孝儿女来为爱付出;如果爱是坚持要用命换来,得到爱的人岂不是自私自利?爱人没有生命的话何来有爱;如果那被爱的不懂或者根本不想珍惜你用命换来的爱的话,那是被爱的无情,还是付出生命的人傻,还是爱人者不爱自己身体,不孝父母呢?
现在的人都喜欢熬夜,做功课也好,玩了也好,谈恋爱也好,这都是安排时间不当的行为。金龙熬夜熬了很多很多年,将近十年,样子看起来很疲劳,身体功能也变得不好。其实很多人不知道。
说爱情就好,如果有个人要熬夜才可以让对方满足的话,这犹如用一把刀把自己的血放出来给对方,如果对方理所当然接受,并希望让对方一直继续“放血”的话,这岂不是自私自利的行为?没有“血”如有生命在一起?或者说没有健康的身体如何照顾另一半?
所谓“身之发肤受之父母”,伤害自己身体就是对父母不孝,伤父母心,让父母担心。
到底有什么事是值得伤害自己身体,让父母担心去做的呢?爱?如果是爱,那是无比自私的爱。如果那份爱可以让世界苍生的福,付出生命是伟大的,那么如果为一个人罢了呢?做人应该分清楚,眼泪和血应该为谁而留。
如果一个人不爱自己也不爱父母的话,更无谓再说爱一个人,照顾一个人一辈子,因为他/她没有生命就无法执行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