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2012 Tuesday
放假几幾天,歸類了一些有關華夏復興的資料。漢服華夏文化的講宣、如何復興、宗廟系統、士 、華夏文化生活化。。。
回"家",很多人也是今天回"家",所以高速公路大塞車。
在沒有警察,交通燈,塞車的道路上就可以體現一個社會是否文明。
公路左邊的緊急通道是給緊急的車輛走的,不是搶位用的。
我們人類是文明的,不是“蠻”明,不是“武”明。
話說文化是人類從動物那裡學來的,本來人類是“武”明的,不是文就是武,文武是相對的。
武就是用暴力,也是從動物學來的,人類那個時候光溜溜,沒有什麼技巧,看到動物飛得高,跑得快,開始崇拜動物。比較“低等”的動物是“武”明的,例如:體形大吃體形小的,力大欺力小,快的欺慢的,是暴力的解決問題的。
過后人類學了這些動物的“武”明,打打殺殺一段時間,覺得累了,開始學會欣賞有“文化”的“高級”動物,例如,鳥會用石頭擊破蛋來吃,甚至琢石頭飛上天上讓石頭跌下來擊破蛋,雄孔雀展開尾巴叫叫兩聲,雌孔雀就跟他走了。人類也開始學會技巧,用最省力的方式解決問題。這就產生了文化,衍生到文化要素,很多的要素就變成一個文明,一個優秀的文明,大家都是跟著它的發展,使整個社會繁華,進步。整天打打殺殺怎有建設?
在華夏的人生觀,小孩是禽獸,直到他們十歲成童后才可以進入宗廟,受文化文明的禮樂教化,他們才算是人。古時候“小人“就是受過禮樂教化這個意思,不是現代我們說的“小人”。不受禮樂教化和文明走向反路線的人就是野蠻人。而“大人”則是受到治國平天下的教育的人,不是體格大,地位高的人,所以不是全部人都需要去讀經典的,但全部人都應該受這文化文明的教育,有文明才是人。現在呢?
不動武力讓人臣服,是文的做法,動武力讓人臣服,是武的做法。
搶錢是武,去騙錢是文。如果在文化角度,文武的相比,裡面沒有所謂的道德對錯。
簡單的例子,喜歡男人一個女生,
用刀威脅她,強奸她是野蠻,是以武的方式﹔
相對的,用甜言蜜語,費心思去討她歡心的話,這就是用文的方式了。
一個殺了人,我們私自去殺了他,結果他被殺,這是武。
一個殺了人,我們交給憲法處理,憲法處死他,這是文。
我相信大家應該比較喜歡活在有文化,有文明的社會吧?我們有文明的觀念嗎?
如果如此,為什麼要用野蠻的方法解決問題?搶位子就是野蠻嘛。道路上搶位子就是野蠻,不文明。還有救護車被讓位后,一些人還趁機隨后借這方便去到前方,去到三條道路邊一條的車禍位置前面不就是讓塞車更嚴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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